对区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新闻时间:2009-06-11    稿件来源:
 
 

关于对《区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法院:

    2008年11月20日,二道区第16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区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报告。

    审议中,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法院开展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会议认为,区人民法院把提高案件质量视为加强审判管理的核心内容,不断加大领导力度,建立了强化实体法律适用、规范审判程序、加大流程管理的工作机制,使案件质量、工作效率得到了明显加强,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议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认为区人民法院在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和完善:一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法官执法行为不规范,直接影响了案件的质量。二是对法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的教育应加强。三是个别法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高。

    通过审议,常委会提出如下意见:

    1、要进一步提高对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对人民、对社会、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质量关,减少和避免错案的发生,真正体现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

    2、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既重程序,又重实体,奖惩分明,责任到人。

    3、要狠抓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法官队伍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端正司法理念,确保公正司法。

    上述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法院在工作中认真整改,并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大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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