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15-01-04     稿件来源: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2月30日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志民检察长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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