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区政府将PPP项目财政补贴支出
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8年4月9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绿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绿园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PPP项目财政补贴支出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会议认为,合心生态卫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PPP项目符合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且均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会议决定,批准绿园区政府将合心生态卫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PPP项目财政补贴支出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区政府要加强财政补贴支出部分的监督管理,确保如期实现项目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