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8日9时,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在四百多名与会代表的注视下,在热烈的掌声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工作明晰,成绩扎实。声声入耳,句句入心。
从提高立法质量到增强监督实效,从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到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在过去的一年里,迈出了不同寻常的履职步伐,谱写出了我市民主政治建设的全新篇章。
依法治市:质量第一
——审议制定了《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长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长春市文物保护条例》
——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长春建设的决议
——完成对个人所得税、城乡规划条例等12部法律法规草案的征集意见工作
硕果撷英: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立法、普法和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作为依法治市的重点内容,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法治长春建设。
常委会审议制定了《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长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长春市文物保护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参与国家和省的立法工作,完成了对个人所得税、城乡规划条例等12部法律法规草案的征集意见工作。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在法规起草之前,认真开展立法调研和加强对上位法的学习。在法规起草过程中,通过召开各种座谈会和论证会,向社会公布草案等办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同时,还征求200位以上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发挥代表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
今年,常委会坚持一手抓法规制定,一手抓法规清理。为了保证国家行政强制法的有效实施,对我市现行有效的70部地方性法规中,有“行政强制”规定的条款进行了专项清理,对《长春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4部法规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审议修改。废止了《长春市献血条例》和《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条例》。
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法律监督,是常委会推进依法治市的一项重要任务。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实施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长春建设的决议。
与此同时,常委会坚持通过定期听取审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保证和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执行。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吉林省文物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还对食品卫生法、消防法、兵役法、新闻出版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和检查。
新年新规划:
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制定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条例、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审议修改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条例。将切实加强对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发挥好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努力提高法规起草和审议水平,切实保证立法质量。
创新监督:实效第一
——对全市经济运行、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全市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经营、开发区财政体制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
——围绕学前教育等3件议案的办理,推动了民生工作的落实
——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934件次,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信访难题
硕果撷英:
常委会紧紧围绕省委确定的“三化”“三动”战略和市委提出的“加快发展、改善民生、建好城市、促进和谐”的总体要求,依法开展工作监督,保证和促进长春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加强对经济领域重点工作监督:
高度关注全市经济发展情况。面对今年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常委会及时对全市经济运行、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全市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经营、开发区财政体制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特别是对全市150个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要求市政府以“三动”促“三化”,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坚定不移地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常委会对县域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粮食和蔬菜生产、林权改革、农民增产增收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调研、视察和检查,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还对我市土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情况进行了视察,建议市政府要规划先行,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积极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常委会对高新北区、长春西站、地铁、轻轨、路桥、保障性住房等重点工程建设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对我市在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特别是对第二轮奋战15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高新北区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速度推进,给予高度评价。要求市政府在城市建设中,坚持城市规划的主导地位,不断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净月分团二期城市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这个报告的决定,为净月新城区的建设发展提供支持。
切实加强对计划、预算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批准了将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项目列入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2010年财政决算,听取了市政府2011年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加大对民生投入,切实保证公共财政投向的科学合理。
——加强对改善民生重点工作的监督:
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民生工作,把掌握民情、代表民意、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紧紧围绕就业、增收、物价、住房、社保、医疗、教育等民生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和检查,促进有关民生问题的解决。常委会还着重围绕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3件议案的办理,加强监督,推动了相关民生工作的落实。
学前教育取得新进展。常委会加强对《关于大力发展长春市学前教育的议案》的督办工作,组织市人大代表深入到部分公办和民办幼儿园进行了专门视察和检查,积极推动市政府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促使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暖房子”工程成效显著。“暖房子”工程是一项深得民心的惠民工程,常委会不断加大《关于在我市尽快组织落实暖房子工程的议案》的督办力度,连续进行视察、检查,跟踪问效,持续推动议案的落实,“暖房子”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城市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解决我市交通问题是全体市民的普遍期待。常委会持续加强《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的议案》督办工作,通过调研、视察等方式,支持市政府切实加强交通管理。今年年初以来,市政府采取综合措施,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加强对社会管理重点工作的监督: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新时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常委会注重加强对社会管理领域有关工作的监督,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强化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在做好对市法院审判和队伍建设工作的经常性监督的基础上,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常委会对两级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听取审议了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要求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推进机制改革,提高执结率,下功夫解决好个别法官办人情案、综合办案能力不强等问题,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人民群众呼声强烈。常委会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听取审议了市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对市检察院自觉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高度评价,要求市检察院加大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查处力度,处理好办案与服务、办案与预防的关系,努力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关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打击刑事犯罪,加强治安防控,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是常委会始终关注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重点工作。一年来,通过调研、听取工作汇报、走访慰问公安干警等方式,监督和支持公安机关开展工作。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行动,全市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提高。特别是“追逃清网”行动战果显著,常委会对于公安机关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
常委会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创新社会管理和“大接访、大走访”工作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934件次,有效地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信访难题。
今年,为了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常委会对长通路清真寺二期扩建改造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常委会认真审查了市政府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请备案的72件规范性文件。
新年新规划:
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最根本的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上,放在一府两院推进的重点工作上,放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全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长春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代表工作:服务第一
——各代表联系组进行了40多次视察、检查和调查活动
——对代表提出的20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了认真交办和督办,对其中9件进行重点督办,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4人次
硕果撷英:
一年来,各代表联系组分别围绕我市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落实、畅通工程、石油销售网点布局等工作进行了40多次视察、检查和调查活动。常委会组织省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围绕如何在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赴兄弟城市进行了学习考察。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政情通报会、订阅和发送报刊资料等形式,帮助代表知情知政。继续开展“代表进社区、进村屯”活动,保持了代表与选民的经常性联系。
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工作。今年年初,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议案进行跟踪督办,组织市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门视察和检查,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议案办理工作的落实。今年年末,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同时,对代表提出的20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了认真的交办和督办。对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等9件涉及全局性、代表意见集中、群众关注的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截至目前,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常委会还开展了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优秀承办单位的评选表彰活动。
今年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常委会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加强指导,严肃纪律,精心组织,及时解决换届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了换届选举任务的顺利完成。共选出新一届县(市)区人大代表2673名,乡镇人大代表6491名,代表结构更趋合理,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4人次,其中:市人大常委会5人次,市政府31人次,市法院52人次,市检察院16人次。
新年新规划:
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将进一步提高服务代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水平,加强对代表活动的指导,组织支持代表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领域,提高活动质量。进一步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发挥代表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将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的督促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做好本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自身建设:能力第一
——组织了代表法、选举法、气象灾害防御等6次专题讲座
——开展创建“四型”、“三满意”机关,“创先争优”,“三帮扶”等活动
硕果撷英: 紧紧围绕提高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常委会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组织了选举法、代表法和气象灾害防御、经济运行分析等6次专题讲座,充实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法律、业务知识,提高了依法履职的能力。深入开展了创建“四型”、“三满意”机关,“创先争优”,“三帮扶”等活动。通过竞争上岗、干部交流、下派锻炼等方式,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
一年来,常委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项法规和所作出的决议、决定,公开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有关情况,接受公民的评议,先后邀请42位公民旁听了常委会会议。提高了人大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重视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坚持办好常委会公报、《长春人大》等刊物,充分发挥长春人大信息网站及各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宣传报道。
注重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工作互动,形成工作合力。通过举办第二十六次全国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进一步密切了与兄弟城市的联系。
新年新规划:
常委会将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常委会机关将以提高干部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质为重点,切实加强机关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