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保稳定 严惩腐败扬正义----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精编
新闻时间:2011-12-29 09:45     稿件来源:  
 

   从重拳“以严维稳”到致力“以宽促和”,从倡导“有限职责,无限服务”到深化队伍建设、标准改革……2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凤超作检察院工作报告。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全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开局之年,成果丰硕。透过陈凤超的工作报告,一个个鲜明的主题词不时在报告中“闪耀”,串起了全市检察机关一年来的工作亮点。

    [主题词] 宽严相济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自觉把服务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民生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

    在“以严维稳”上出重拳,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加“惩治和预防严重刑事犯罪专项行动”,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4441人、起诉5652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追逃专项行动,联合发布《追逃公告》,联合制定《跟踪监督在逃人员工作制度》,共批捕落网逃犯979人、起诉1451人。与有关部门协同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行动,共批捕88人、起诉76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在“以宽促和”上下功夫,按照“两扩大、两减少”的要求,积极推进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犯罪情节轻微、与被害方达成刑事和解的犯罪人员,不批捕636人、不起诉276人,给轻罪人员创造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努力减少社会对抗。

    在化解矛盾上建机制,对于热点敏感案件,建立全程式化解矛盾工作机制:办案前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引发矛盾;办案中开展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引导当事人化解积怨;办案后回访当事人,了解思想动态,做好后续工作,防止矛盾反弹。

    [主题词] 严惩腐败

    一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按照“保持平稳,突出质量,注重效果,确保安全,惩防并举”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全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52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15件、渎职侵权案件137件;大案145件、局处级要案43件;起诉330件,已判决的319件全部作出有罪判决。通过查办二道区英俊镇原党委书记、镇长刘兆义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有力地惩治了腐败犯罪。

    围绕热点,深入开展专项办案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与民生联系紧密的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集中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危害惠农政策落实职务犯罪等专项治理工作。“瘦肉精”事件发生后,集中开展了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共办理67件案件,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把握政策,努力实现最佳办案效果。按照“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教育保护干部”的原则,正确把握办案的政策,坚持一案一策,依法稳妥地办好每一起案件。此外,他们还注重治本,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站在“让事业少受损失、干部少犯错误、家庭少受伤害”的角度,把预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主题词] 诉讼监督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按照“以监督效果为风向标,监督质量为核心,监督力度为保障”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诉讼监督工作,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提升执法的公信力。

    坚持追究犯罪与保障权益相结合,重点监督严重侵犯人权、损害群众权益的诉讼违法行为。注重监督有罪不究的问题,共监督立案42件、追捕65人、追诉152人。注重监督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共监督撤案45件;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认为不构成犯罪不批捕41人、不起诉1人,防止了冤错案件的发生。

    坚持同步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大力推进监管监督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标准化检察室建设,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共提出刑事抗诉14件;对民事、行政裁判提请抗诉30件、抗诉7件、发再审检察建议41件;对216件裁判正确的案件,认真开展析法说理,积极协助审判机关做好息诉工作;督促起诉国有资产流失案件37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维护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坚持刚性监督与沟通式监督相结合,对严重损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共查办司法腐败案件812人,对严重侦查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33件次。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认真推进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持续开展案件评查,防止和纠正自身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主题词] 服务大局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大力倡导“有限职责,无限服务”的理念,按照“拓展服务视野,优化服务方法,丰富服务措施,注重服务效果”的工作思路,主动扎实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完善服务政策和措施,增强服务的实效性,制定了《服务长春经济社会科学、加快、率先发展的工作意见》,提出了“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只要有利于发展,就坚持主动服务”的指导思想。深化服务重大项目工作,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确定59个需要“紧密型”服务的项目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分阶段开展服务活动。在征地拆迁阶段,为承建单位和被拆迁户提供法律咨询,促成双方达成拆迁协议,努力化解征地拆迁中出现的矛盾;在招投标阶段,参与监督招标和评标活动,提供投标单位的不良记录信息,协助选好承建单位;在工程建设阶段,帮助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保证大项目建设的投资安全。

    同时,不断深化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确定20户大型民营企业和30户中小型民营企业作为重点,既注重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也注重为刚刚起步的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深化检察服务站工作,延伸参与社会管理的触角,在一汽集团、净月开发区等地新建了6个服务站,把服务站的布局逐步向经济发展的重要节点拓展。

    [主题词] 检察改革

    标准化建设是推进具有吉林特色“四个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今年是标准化建设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广的第一年。

    一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按照“突出特色,逐次推进,借鉴创新,持续提升”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标准化建设,初步建立了符合现代管理理念、体现检察工作特点的科学管理体系。

    抓思想发动,做到真懂真信。采取检察长率先学习,亲自作动员报告,举办管理知识大讲堂,聘请专家辅导,管理骨干传授经验等措施,加强管理理论学习和管理技能培训,使全体检察人员掌握了管理知识,认识到推进标准化建设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了参与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抓机构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了标准化建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推进标准化建设。为了加强科学管理,市院于下半年调整了内设机构,成立了基层建设指导处、案件管理办公室和警务处,为推进标准化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抓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全市两级检察院围绕案件管理、队伍管理、事务管理三个重点,按照先进的执法理念和管理原理,建立健全了执法办案标准、人员素质标准、基础保障标准和绩效考核标准体系。共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200余项,初步形成了“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标准清晰、执法程序规范、绩效考评科学”的检察管理体系。

    抓人员调整,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按照岗位需求和人员效能最大化的要求,市检察院在下半年精心组织了人事调配工作。公开选拔了24名中层干部,交流了30名干警的工作岗位。这次人事调整工作,对于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激发管理活力,提高管理效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技术支持:长春市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04030026号    本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