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创建“责任检察”品牌 履行检察职能服务长春振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精读
新闻时间:2018-01-13 10:31     稿件来源:  
 

   

  12日,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美军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市委、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打先锋、站排头、创一流”为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强化责任担当 司法保障有力

  着力服务保障全面振兴发展。两级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对接伊通河综合治理、龙嘉机场二期工程、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158个,金冠电气、旭阳集团等重点企业168户,建立个性化法律服务台账191个。围绕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和环节,提供专项检察服务156次,帮助相关项目企业堵塞制度漏洞20余项。

  着力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刑事犯罪36人,严肃查办违规插手科研经费项目、国家财政补贴发放等职务犯罪9人,全面加强对创新主体核心权益的司法保护。

  着力服务保障推进民生发展。严肃查办虚假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142人。依法查办了一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安全案,用心呵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征地拆迁、工伤保险、劳动争议、医疗救助等涉及民生民利的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优先办理,重点审查537件。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法治权威

  全力促进平安长春建设。审查逮捕32774207人、起诉54487080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1354人,起诉1768人。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类犯罪,批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37人、起诉43人。

  坚持化解矛盾不动摇。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一线工作日”、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累计回应群众来信来访1400余次。坚持打造“长春未检品牌”不动摇。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市教育局先后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5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达1万余人次。

  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02人,其中厅局级11人,县处级48人。查办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系列案件,一次性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亿余元。与市纪委共同组织百余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基地参观,受教育党员干部12000余人。扎实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共提供查询13000余次,37家单位和个人因行贿犯罪污点被禁止市场准入。

  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突出对有案不立等问题监督,共督促公安机关立案61件、撤案88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62件次。对漏捕、漏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02人,追加起诉232人。健全检察环节防冤纠错机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75人,不起诉9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刑事抗诉45件,提出或提请民事行政抗诉62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督促执行财产刑金额4487万元,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98人次。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监督,提出监督纠正意见65人次。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88人,办案单位采纳370人。

  强化改革创新 推动检察工作

  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突出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将266项案件实体决定权和程序处理权授予检察官独立行使。大力开展“双走进”活动百余场次,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在诉前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175件,促成恢复林地800余公顷,督促治理恢复波罗湖国家自然保护区湿地800余公顷,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31万余吨,清理回收固体废物22万余吨,督促关停、整治污染源5处,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3亿余元。对拒不履行职责的提起公益诉讼11件,已判决的3件案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在全国率先研发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平台,先后与全市46家政府职能部门实现数据对接,通过平台抓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00余条。

  统筹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出庭情况进行评议。稳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办案机制改革,试点院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期限缩短19.8天,提升了诉讼效率。

  科学制定全市检察工作中长期规划。在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责任检察”品牌创建活动,着力构建政治责任、司法责任、监督责任、社会责任、自身建设责任五大责任体系。目前,两级院分别结合实际推进实施“责任检察”子品牌50余个。

  强化队伍建设 厚植检察根基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提振三气,端正三观”专项教育工作,两级院共查摆和整改检察队伍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刚正之气不足等突出问题166个,队伍“精气神”极大提振。组织开展“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专题教育培训,促进检察人员党性提升。

  狠抓履职能力建设。围绕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支队伍,广泛开展专题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等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开设“检察大讲堂”,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授课。举办首届专家论坛,提高检察业务研究水平。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部署推进“长检智慧云”平台建设,对两级院现有信息化建设成果进行集成整合,全面提升整体效能。调整完善基层检察院建设考评机制,修订评估指标体系,引导基层检察院科学发展。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谈话函询14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检察人员违反党纪政纪案件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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