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长春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精读
新闻时间:2019-01-17 09:10     稿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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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美军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2018年,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以“打先锋、站排头、创一流”为工作目标,以“责任检察”品牌创建为载体,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

  立足服务大局 强化职能担当

  着力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开展两级院检察长与重大项目“零距离”对接活动。服务保障金赛药业生长素项目、长春中白科技园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280余个,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10余个。

  着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依法严惩强迫交易、制假售假、侵犯商业秘密、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涉企案件犯罪嫌疑人180人。在100余家民营企业建立“检察长联系点”和服务责任区,实行“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提示”“法律咨询服务绿色通道”等特色服务机制。编印《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相关案例选编》,为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供重要参考。

   

   着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依托民事检察职能,为农民工讨薪390余万元。选派驻村工作队持续对口帮扶九台区胡家乡红石村,累计投入资金800余万元,特色扶贫项目持续盈利,为红石村从根本上脱贫奠定坚实基础。目前,该村2551名贫困人口已全部符合脱贫标准。

  推动源头治理 保障振兴发展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现已批捕113364人,提起公诉32183人。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695人、起诉9187人。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580人,涉案金额9.2亿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依法不批准逮捕2760人,不起诉1167人。

  切实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继续推动长春“未检品牌”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意见》。全面落实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制度,两级院84名班子成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有力推进法治进校园常态化。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6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43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侦查机关漏捕168人、漏诉209人。对侦查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19件。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9件,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9件次。

  强化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发现并纠正监管场所安全隐患、违法行为127件次,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712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14件。强化人权保障,大力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先后对474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着眼促进公正审判、维护司法权威,对65件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对790余件裁判正确的案件依法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切实加大对虚假诉讼、违法执行、审判活动违法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力度,发出检察建议6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提出督促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160件。

  深化创新改革 完善运行机制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全地区25%编制278名人员转隶和案件线索移送等改革任务。加强与市监察委的沟通,细化和规范司法程序,截至目前,共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93112人,提起公诉5368人。

  继续巩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全面铺开“捕诉一体”、检察官独任制、案件繁简分流“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敏感复杂案件。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和个案评鉴制度,评查案件2666件。 持续深化公益诉讼制度改革。2018年,先后摸排各类公益诉讼线索600余件,启动督促履职等诉前程序27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发出检察建议64件,累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追缴土地出让金25.7亿余元,促成恢复林地800余公顷,恢复耕地5.4万余平方米,协助环保部门整治污染企业7家。

  强化队伍建设 牢筑检察基石

  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政治轮训工作机制,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建立线下教育与线上交流互动结合的“智慧党建”教育机制,增强党性教育的时代性和感召力。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实行统一开放、分层分类教育培训模式。大力培养领军型人才,形成由2名全国优秀公诉人、6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86名全省检察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及100余名市级检察业务人才库成员组成的人才方阵。

  持续开展品牌创建工作。以“责任检察”品牌创建为有效载体,引导两级院打造特色和亮点工作,先后形成南关区院“三度检察院”、绿园区院“公益卫士”、净月区院“生态检察”、经开区院“竹青服务队”等“一院一品”特色品牌20余个。高新区院以“四精检察院”品牌创建创新工作,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到全市15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包保调研,帮助基层破解工作难题70余个。与省内5所高校法学院系签订合作协议,研究破解检察实务难题的方法路径。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试点推行“一词四书”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和明察暗访。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66人,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岗等方式组织处理57人次。

  强化从严治检 提升司法公信

  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最大限度保障代表委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先后邀请省市代表委员深度参与案件评查、公开审查、执法检查和检务督察等活动300多人次。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两级院全部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行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895条,法律文书6889份,案件流程信息15455条。全面运行多元化新媒体宣传平台,推送工作动态26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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