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2月6日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长春目标,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长春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重要保障。
一、立法工作
1、提高立法的系统性和计划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长春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着眼“到2020年建成具有长春特色的完备的地方性法规体系”目标,注重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结合,及时调整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编制2016年立法计划,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2、组织开展年度立法工作。制定《长春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长春市地下空间管理条例》、《长春市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修订《长春市水土保持条例》;修改《长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长春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长春市城市供水条例》、《长春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长春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长春市档案安全保护条例》;研究修改《长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废止《长春市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对制定、修订《长春市住房保障条例》、《长春市信息化促进条例》、《长春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若干规定》、《长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等立法项目开展调研。
3、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修订《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清理机制。研究落实专门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健全向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健全法规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积极探索开展立法协商,委托第三方参与立法工作。建立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和立法后评估制度。把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
4、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加大对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报备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认真研究处理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继续完善备案审查制度,研究和探索备案审查方式、方法,维护法制统一。
二、监督工作
5、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的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4年财政决算。审议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投资重大项目资金管理等情况的报告。
6、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畜牧业发展、环境保护、青少年体育、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障房建设与管理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职业教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进行视察,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构筑阳光司法新机制情况进行视察。围绕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村级卫生室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宗教侨务、城乡规划、房地产市场管理、城市要素保障及地方人大在推动依法治市中的作用等问题开展调研。对全市医保和新农合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7、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对全市贯彻实施《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长春市文物管理条例》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三、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8、围绕推动市委重大决策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的有效实施,依法就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和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分别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已作出的决议、决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健全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修订《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程序,完善“一府两院”出台重大决策前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
四、人事任免工作
10、制定《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规程》,规范人事任免程序,完善拟任命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被任命人员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提升人事任免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五、代表工作
11、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实施菜单式培训,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坚持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等资料,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召开政情通报会,建立联系代表的网络信息平台,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提供服务。
12、密切市人大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修订《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完善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继续深化“人大代表基层行”主题实践活动,推进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化和常态化。
13、健全代表依法履职考评机制。加强代表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代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研究制定代表履职考核评价办法,确定代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代表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指导,做好代表履职典型经验事迹的宣传工作。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14、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机构建设。进行设立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试点。实现社区、村“代表之家”建设全覆盖。
15、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听取审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方案和办理结果情况的报告,加强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和办理效果。
六、自身建设工作
16、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不断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健全常委会工作制度,坚持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提高常委会服务大局的工作水平。
17、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完善持续整治“四风”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形成常态化。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
18、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围绕常委会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工作,受常委会委托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开展“三查(察)”活动,做好专题询问、重大决定、人事任免等前期工作,依法开展立法调研、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共同做好常委会工作。
19、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加强常委会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能力素质,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依法按程序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国外地方议会、国内城市人大的友好交往和各县(市)区人大的工作交流。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结合开展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加强机关干部爱国主义教育,增强人大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0、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35周年为契机,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年”活动,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办好《长春人大》,加强和创新人大信息网站建设。组织开展长春市第十九届人大新闻奖评选。
21、筹备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听取审议法规和工作报告时间预安排表
时间 |
听取审议的法规和工作报告 |
责任部门 |
2月 (2项) |
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
办公厅 |
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 |
人选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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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2项) |
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
内司委 |
市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议案 |
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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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6项) |
水土保持条例(一审) |
农业农村委 |
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一审) |
城环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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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二审) |
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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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办法(修订) |
人选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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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修订) |
人选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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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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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政情通 报会 |
市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市法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
内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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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
内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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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8项) |
水土保持条例(二审) |
法工委 |
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二审) |
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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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及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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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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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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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
城环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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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教 |
科文卫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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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
内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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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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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管理条例(一审) |
城环委 |
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 |
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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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 |
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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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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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
农业农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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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医保与新农合工作情况的报告 (结合听取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
人选委 教科文卫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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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
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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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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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管理条例(二审) |
法工委 |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
人选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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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
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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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情况的报告 |
内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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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 |
城环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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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
人选委 |
2015年常委会计划听取审议法规和工作报告31件,人事事项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5年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