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工作要点
新闻时间:2012-03-19 15:36     稿件来源: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工作要点

 

2012224日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动“三化”“三动”战略实施,紧紧围绕加快发展、改善民生、建好城市、促进和谐的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全面完成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一、立法工作

1.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审议制定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条例、长春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长春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审议修改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条例;对长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修订)、长春市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进行立法调研。

    2.积极开展五年立法规划调研准备工作。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部门做好立法的调查研究和相关准备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准备明年,着眼五年,在通盘考虑、合理部署的基础上,着手开展20132017年立法规划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提出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地方立法建议,保证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3.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认真开展立法调研,坚持提前介入,广泛征求意见,注重沟通协调,加强统一审议,努力提高法规草案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4.继续做好地方性法规廉洁性评估工作。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廉洁性、合法性、科学性进行审查,从制度上遏制腐败,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从源头上保证地方立法质量,为立法评估常态化积累经验。

5.认真落实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二、监督工作

6.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上,放在一府两院推进的重点工作上,放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着力推动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解决,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的审查及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长春市2012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2011年决算和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长春市2011年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2012年财政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重大项目管理情况的报告。深入研究加强开发区预算监管办法,有序推进部门预算审查工作的开展。

8.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税,规范征管秩序,提高征管质量,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的稳步增长和经济的发展。

    9.认真开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对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情况进行视察,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10.认真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加大对信访案件的督办检查力度,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三、人事任免工作

11.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继续坚持拟任市管干部任前供职发言、任后报送任期内工作目标制度,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办法和工作程序。

四、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12.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按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紧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着重研究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质量。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照法定程序,做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五、代表工作

13.认真组织代表活动,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以代表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学习新修订的代表法,不断提高认识,积极履行职责。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继续推进“代表进社区、进村屯”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质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4.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督促办理工作。分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办理方案和办理结果的报告,切实加强对《关于加强长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关于推进长春市文化产业大发展文化事业大繁荣的议案》的督办工作,继续督办《关于在我市尽快组织落实暖房子工程的议案》、《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的议案》,加强主任会议确定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等11件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保证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有效落实。继续开展优秀议案、优秀建议的评选表彰工作。   

15.认真做好本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介入,广泛宣传,做好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工作流程,强化业务指导。适时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作出部署,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认真做好长春市出席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准备工作。

六、自身建设

16.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其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党的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举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保护等专题讲座,着力提高科学履职、依法履职水平。围绕建设“四型”、“三满意”机关目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三帮扶”等活动。

17.认真做好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按照市委的部署,认真制定会议筹备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做好大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保证大会取得圆满成功。承办全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工作座谈会。

18.坚持和完善邀请代表列席、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

19.继续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0.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拟对我市检察机关加强基层建设情况、兴隆综合保税区建设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蔬菜产业发展情况、莲花山旅游度假区规划及建设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少数民族特需企业文化发展情况、换届选举、社会管理创新等内容进行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充分行使职权提供可靠的依据。

21.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继续办好长春人大网站和《长春人大》刊物,编好常委会公报和长春人大工作信息。

22.加强对外交往与对内联系工作。密切同国内外友好城市间的交流,不断拓宽交流领域,丰富交流内容,宣传长春,增进友谊。密切与省人大常委会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工作互动,共同推进全市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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