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免职名单(2020年4月28日)
新闻时间:2020-04-28 15:40     稿件来源: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0428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免去:

杨少清的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李健的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宏雷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李健为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林巍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孙宁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主任。

 

(二)

任命:

卢健为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三)

免去:

李芳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肃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石泉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毕学柱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苟穗宁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贾桂霞、赵若愚、常菁、刘畅、霍慧超、杨春利、高维杰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永军的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苟穗宁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毕学柱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石泉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华子琳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赵欣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董文博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冬冬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新华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欣、单艳芳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赵芳芳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亓晓鹏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沈伟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张聪、马嘉翊、杨海、梁琳琳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谷海波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四)

免去:

霍东的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孙冠夫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长春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一、秦禹的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兴林的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兰舰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秦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付永伶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丽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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