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0年8月28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张守慧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曲鹏程、罗惠元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范为、付敏的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周永信、赵永冰的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李忠秀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二)
免去:
刘荣胜、刘红虹、郑琦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磊、周海燕、闫亚军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谷舞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旭元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王欣、王亭亭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郑琦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
兰舰辞去双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许永光辞去德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