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新闻时间:2021-02-18 10:29     稿件来源:  
 
 

 

关于长春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112日在长春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长春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要求,全力应对经济下行和财政减收增支压力,高质量完成了年度预算重点任务,为全市迅速稳控疫情和促进经济增长、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等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的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支撑。

(一)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含公主岭,下同)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440.4亿元、增长1.5%;加上转移性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其他收入,收入总计1400.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4.1亿元、增长10.5%;加上偿债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支出等其他支出,支出总计1400.6亿元。全市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2亿元、下降3.6%,为预算的93.5%;加上其他收入,收入总计803.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亿元、增长3.3%,为预算的100%;加上其他支出,支出总计803.1亿元。市本级实现收支平衡。

各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分别在各自报告中列示,与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一并向大会报告。其中:

长春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亿元,增长6.3%;支出40.1亿元,增长17%

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亿元,增长8.8%;支出22.9亿元,下降25%

净月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亿元,增长26.8%;支出23.2亿元,增长0.9%

汽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亿元,增长16.1%;支出32.5亿元,增长25.4%

莲花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亿元,增长10.6%;支出7亿元,增长2.4%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06月批准成立,未编报2020年预算,实际完成收入0.1亿元、支出1.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756.4亿元、增长57.9%;加上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其他收入,收入总计1223.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889.2亿元、增长53.8%;加上政府性基金转移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等其他支出,支出总计1223.6亿元。全市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24亿元、增长65.9%,为调整预算的123.9%;加上其他收入,收入总计1025.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93亿元、增长60.1%,为调整预算的89.1%;加上其他支出,支出总计1025.5亿元。市本级实现收支平衡。

各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分别在各自报告中列示,与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一并向大会报告。其中:

长春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9.3亿元,增长35.9%;支出45.5亿元,增长106.5%

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5亿元,下降31.2%;支出13.4亿元,下降1.9%

净月区政府性基金收入5.2亿元,增长19.2%;支出10.8亿元,下降51.2%

汽开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9亿元,增长24%;支出29亿元,增长88%

莲花山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9亿元,增长106.5%;支出7.5亿元,增长90.9%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政府性基金收入0.02亿元,支出18.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68万元、下降97.7%,为预算的110.2%(主要是国有股权转让收入减少15.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329万元,收入总计3997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31万元、下降29.5%,为预算的98.9%;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66万元,支出总计3997万元。

各县(市)区、开发区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88.9亿元、下降14.2%,为预算的79.1%;加上滚存结余收入476.4亿元,收入总计865.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67.2亿元、增长7.7%,为调整预算的88.9%。收支相抵,结余398.1亿元。

市级(含市本级、双阳区,不含九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2亿元、下降23.3%,为预算的71.5%;加上滚存结余收入393.1亿元,收入总计635.1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1.9亿元、增长9.3%,为调整预算的91.7%。收支相抵,结余303.2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末,全市(不含四县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283.8亿元。2020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1685.5亿元。截至2020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39.1亿元,未超限额。

(三)2020年财政资金主要支出情况

2020年,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和中心工作,聚焦“六稳”“六保”、以“保”促“稳”,统筹调度各类财政资金,在集中财力优先保障疫情防控、“三保”等支出基础上,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

一是聚焦应对疫情,全市按需及时预付拨付安排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等专项资金40.4亿元,其中市本级15.2亿元(其中疫情防控资金8.4亿元),各县(市)区、开发区25.2亿元(其中疫情防控资金11.3亿元),并开辟紧急采购绿色通道,助力全市较快实现了本土病例在院清零、零死亡、医护人员零感染“三零”,并保持疫情防控形势稳定。有力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应急保障作用。

二是聚焦扎牢社会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网络,市本级优先拨付保就业和保基本民生等方面资金169.7亿元。在加大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公交运营和老年人残疾人乘车补助等常规公共服务支出保障力度的基础上,调整提高低保、社保医保缴费补助、定向就业补助救助、环卫工人工资等标准,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资金45亿元、住房租赁市场专项补助20亿元,投入5.7亿元补助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和困难群众等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此外,各县(市)区、开发区通过债券资金安排中小学校建设、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建设、老旧散小区改造、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等项目资金15.7亿元。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在民生领域的兜底保障作用。

三是聚焦稳定经济增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全市大力支持保市场主体和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方面资金162.9亿元。其中,围绕突出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拨付汽车消费补贴资金6亿元、发放特殊稳岗资金6.2亿元,助力一汽在全国汽车行业整体大幅下滑的情况下实现产销逆势大幅增长,从而拉动整个汽车产业链上的各类大中小微企业快速回升;围绕提升整车整机本地配套率、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群集聚发展,市本级安排各类科技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基金)27.4亿元,全市通过专项债券资金大力支持专业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双创”基地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资金达到129.5亿元,包括支持北湖现代物流产业园13亿元、一汽红旗产业园10亿元、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7亿元等;围绕拉动社会消费转暖回升,市本级安排发放消费券专项资金3亿元,既增强了保各类市场主体的消费动能,也让广大市民群众得到实惠。积极发挥了财政资金在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增强经济安全发展能力进程中的引领促进作用。

四是聚焦推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加快建设,市本级千方百计调集拨付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升级等方面资金136.1亿元。其中,轨道交通建设投入74.4亿元、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及天然气管道建设投入4.2亿元、城市大脑建设投入2.9亿元,债券资金安排的城市重要通道、公路、高速公路等交通路网建设项目投入18亿元,其他城市建设管理项目资金35.8亿元,显著提升了城市承载能力、功能品质和要素供给保障能力。此外,各县(市)区、开发区通过债券资金安排道路、净水厂、停车场、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改造项目资金36.7亿元。全力发挥了财政资金在重大基建项目上的杠杆撬动作用。

五是聚焦不折不扣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市本级全力落实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保粮食能源安全等方面资金26.1亿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4.4亿元,包括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3.3亿元等;生态环保资金13.1亿元,包括污染防治资金8.5亿元、能源节约利用和污染减排支出1.6亿元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9亿元,成品油价格补贴5.2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亿元。此外,各县(市)区、开发区通过债券资金安排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工程资金23.2亿元、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资金9.8亿元、乡村道路改造建设工程资金8.8亿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7.2亿元;通过上级转移支付安排保粮食能源安全资金10亿元,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4亿元、水利建设支出1.3亿元、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和大豆)3.3亿元。为确保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保障,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在补短板、强弱项上的强化提升作用。

六是聚焦保基础强安全,扎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支出保障。全市年度保工资和保运转支出合计332亿元,其中市本级100.1亿元、区和开发区127.8亿元、四县市104.1亿元,高效发挥了财政资金在保基层运转上的基础支撑作用。同时,市本级按照年度计划安排偿债支出87亿元。

(四)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和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市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精准发力、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大力实施更加有力有为有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及时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创新管用举措,确保了全市财政平稳有序运行,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

1.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中扩源增收

一是坚持应减尽减,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全市为各类市场主体新增减税58亿元,市本级减免社保、医保费用共76亿元;同时,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发放稳岗资金17.5亿元,约1.1万户企业直接受益,有力增强了各类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冲击和吸纳就业能力。

二是确保应收尽收,精心组织调度抓好收入。前三季度,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自4月触底后,形势逐月好转、增速在东北四市持续领先;四季度落实国家重点企业(主要是一汽等大企业)缓税政策,影响我市地方级财政收入13.1亿元,影响全年增速3个百分点。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增速持续高于财政收入,全年实现地方级税收收入351.3亿元,增长2.1%,占地方级财政收入比重达到79.8%、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是近年来最好水平。

三是聚力能争尽争,全力向上争取各类资金支持。抢抓国家应对疫情影响、扩大债券规模的重大机遇,提前对接上级财政部门,全程介入债券资金项目谋划、包装、上报等环节,指导帮助相关部门提高项目成熟度和获批率。2020年,全市(含四县市)共获得债券资金314.6亿元,其中一般债86.8亿元、专项债227.8亿元;共争取到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497.5亿元,其中市本级222.8亿元、四县市274.7亿元。均大幅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同时,共争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4.9亿元,其中市本级24.7亿元、四县市10.2亿元。

2.在强化统筹中着力提升财政资金质效

一是深挖存量资源,增加可用财力。制定印发《市本级预算资金保障清单》,按照20%比例压减各部门基本运转中的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通过收缴结余结转盘活资金5.1亿元,为保障防疫抗疫、支持企业、促进消费等新增支出腾出资金。

二是强化有保有压,聚焦聚力保重点。制定印发《关于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要求,统筹支持全市“六稳”“六保”工作方案》,明确六大方面、26条具体举措,坚决确保重点事项支出。

三是加快支出进度,对冲疫情影响。20202-11月份,在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持续减收的状况下,千方百计调集资金加快支出进度,不仅实现支出一直保持较高速度增长,而且确保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不减反增。除23月份疫情较重时考虑留足资金、谨慎支出,增速略有下降外,4月份之后的累计月度支出增速均维持在7%左右、持续领先领跑副省级城市,全年增速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首位且是唯一实现两位数增长的,有力提升了财政资金在支持推动全市复工复产和“六稳”“六保”工作上的及时性效能。

3.在深化改革创新中激发发展活力

一是积极推动创新土地出让政策。通过调整市区两级土地收入分成结构,大幅提升了各级政府发展工业项目、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的积极性和质效,土地出让面积和收入大幅度增长。2020年土地出让收入入库620亿元、同比增长64.5%,而且实现了土地成本下降、收益率上升和工业地价下降、经营性地价上升的良性循环,有力支撑了财力平衡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特别是工业用地出让面积达到上年的4.8倍,为今明两年工业投资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不断强化财金融合帮助企业融资纾困。组织设立风险缓释、贷款贴息等助企专项资金,全年滚动发放贷款金额近450亿元。组织开发推出订单保、惠企保、惠租保等新的低利率金融产品,全年新增担保金额206亿元、同比增长33.8%。组织开展线上、线下银企融资对接22次,5000余家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推动解决融资需求117亿元。

三是扎实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了总体改革方案,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划分改革方案,为加快推进各部门专项领域划分改革创造了条件、积累了经验;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基本建立起预算绩效管理的指标体系;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全面做好省级一体化平台系统推广应用准备。

4.在积极作为中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里要求,统筹推进到期债务偿还、存量债务置换、平台公司转型等工作,确保政府隐性债务持续压减,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今年,通过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存量政府债券177亿元;通过直接偿还,完成年度政府隐性债务化债任务;通过积极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推动平台公司置换倒还到期的政府隐性债务,缓释当期风险。同时,积极划拨有效资产注入轨道交通集团,降低企业负债率,推动其退出平台。目前,我市各类政府债务均已制定偿还计划,并落实了偿债来源,债务风险总体可防可控。

2020年,我市财政运行明显好于预期,经受住了复杂形势和多重困难的严峻考验,不仅稳扎稳打全力确保了全市财政收支平衡、安全平稳,而且创新担当强有力支撑了全市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振兴发展。

2020年为标志,“十三五”期间财政事业阔步发展、圆满收关,主要指标实现质量齐升、争先进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效、成果丰硕,破解难题和抵御风险的基础更牢、手段更多。“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约365亿元,其中影响地方级收入约11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由2016年的415.5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440.4亿元、年均增长1.2%,税收占比由74.6%提高到79.8%,占全省收入的比重由32.9%提高到40.6%,收入总量在东北四市中前进1位、排在第三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016年的770.6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084.1亿元、年均增长8.9%,支出总量在东北四市中前进2位、排在第二位。在更加坚实的财力支撑下,通过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投融资模式方式,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更高、对社会资本的引领撬动能力更强,支持推动全市发展空间形成新格局,长春新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和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国家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等国家级新区、试验区和重大开放平台获批建设,公主岭市正式划归长春代管,长吉一体化、长平一体化协同发展取得积极进展,长春与天津、杭州对口合作园区投入运营,天津长春无水港正式成立,长春-天津港海铁联运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行;支持推动第三轮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延线、市域重要通道、一小时经济圈环线高速等一大批支撑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全面开工、快速推进;支持推动旧城改造提升取得重大成效,三环内集中连片和夹馅棚户区基本消除,城市老旧道路和地下管网及时翻新改造,新建了一批公园绿地、文体场馆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形象面貌、功能品质大幅提升;支持推动一汽、长客等重点企业加大在长投资和产能布局,华为、浪潮、科大讯飞、万丰机器人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龙头企业集聚落位长春、投产达效,数字经济、影视文创、冰雪旅游、现代金融、现代物流、高端商贸、总部经济、会展经济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不断壮大;支持推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就助补助等社会兜底保障网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保障标准、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支持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实质性突破,债务、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全市空气优良天数大幅增加、75处黑臭水体和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全部消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支持推动拖欠教师职称工资、厂办大集体改革等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支持推动科技创新、营商环境优化、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各项重点工作均迈出坚实步伐,取得重大进展。

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主要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的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仍面临着较为复杂的形势,困难和矛盾比较突出。据财政部判断,2021年宏观经济形势不会有大的变化,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我市保运转、兑现政策和偿债等刚性支出维持较大规模,仍将面临较大减收增支压力。此外,财政资金使用节约意识、绩效意识还需加强,资金沉淀闲置、绩效不高的现象仍然存在;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偏弱,有的地区“三保”困难加大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更为精准、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综合分析考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收支形势、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各项事业发展需要、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运行等因素,“十四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预期年均增长6%左右,到2025年力争达到600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年均增长3.5%左右,到2025年力争达到1300亿元。2021年是“十四五”的起步之年,总体上将按照积极而为、平稳增长的原则组织财力、安排支出。

(一)2021年财政预算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吉林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定不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聚焦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11425”布局,大力实施更加有力有效、更加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强化底线思维、必要思维、绩效思维,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聚力稳增长、强投资、优结构、促消费,全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平稳运行,为加快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提供坚强有力财政保障。

(二)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原则

——积极而为、平稳增长。深入研判把握经济运行和财政收入态势,衔接“十四五”发展目标,科学测算确定年度收入预期目标。坚持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涵养税源;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精细化服务,促进应收尽收;全力向上争取各类资金支持,着力扩大可用财力规模。

——厉行节约、有保有压。进一步强化“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压减非刚性、非急需、非必要支出,坚持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只减不增,更加严格控制维修改造、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围绕全市大局和中心工作,聚焦“六稳”“六保”,全力保障重点领域、重要事项、重大项目支出。

——评估先行、评价挂钩。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突出抓好预算项目事前必要性和绩效评估,将必要性评估报告作为安排预算的前置条件。深入开展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预算执行的挂钩机制。

——强化统筹、集约预算。强化资金统筹,遵循先自有后财政、先基金后一般、先上级后本级、先结转后当年的顺序,优先使用转移支付资金、专项债资金、部门资金。强化项目统筹,积极整合不同部门的同类项目,比如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统筹纳入城市大脑规划设计,集约使用财政资金。

——严格管理、硬化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除应急救灾、重大政策调整等特殊支出外不追加预算,执行中新出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部门新增临时性支出在本部门本年度预算总额度内部调剂解决。

(三)2021年收入预期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预期464.7亿元,增长5.5%;支出安排1122亿元,增长3.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85亿元,增长5.9%;支出安排321.3亿元,增长2%

各开发区预算草案分别单独编印成册(中韩示范区2021年试编年度预算草案,暂不提报),与市本级预算草案一并提请大会审查。其中:

长春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0亿元,增长4%;支出安排40亿元,与上年持平。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3亿元;支出安排4.5亿元。

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2.5亿元,增长2.3%;支出安排22.5亿元,下降1.9%

净月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3.4亿元,增长5.5%;支出安排24.5亿元,增长5.5%

汽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4.8亿元,增长5%;支出安排21.6亿元,下降33.5%

莲花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4亿元,增长100%;支出安排8.9亿元,增长27.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641亿元,下降15.3%;支出安排718.6亿元,下降19.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506.5亿元,下降18.8%;支出安排552.1亿元,下降6.9%

各开发区预算草案分别单独编印成册(中韩示范区2021年试编年度预算草案,暂不提报),与市本级预算草案一并提请大会审查。其中:

长春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9.6亿元,增长3.2%;支出安排12.6亿元,下降72.4%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1.3亿元;支出安排1.6亿元。

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2.3亿元,增长53.3%;支出安排2.9亿元,下降78.6%

净月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3.3亿元,下降36%;支出安排8亿元,下降25.7%

汽开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2亿元,增长1%;支出安排4.7亿元,下降84%

莲花山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1.4亿元,下降24.7%;支出安排6.2亿元,下降17.5%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4492万元,增长22.5%(主要是利润上缴比例提高);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4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66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410万元,增长29.6%(主要是收入增长支出相应增加)。

各县(市)区、开发区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根据最新政策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2021年不再纳入我市预算编报范围,纳入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的险种调整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249.8亿元,剔除已上划省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增长25.6%;加上滚存结余收入306亿元,收入总计为555.8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211.7亿元,增长20.3%。收支相抵,结余344.1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145.3亿元,剔除已上划省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增长32.9%;加上滚存结余收入225.5亿元,收入总计370.8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21.3亿元,增长9.3%。收支相抵,结余249.5亿元。

三、扎实做好2021年全市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2021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我市进入振兴发展加快突破期、产业结构加快变革期、城市空间加快拓展期、改革开放加快重塑期、民生福祉加快提质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财政工作将围绕立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践行新发展理念、助力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各类资金、突出保障重点、分类精准施策,着力体现新担当、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

(一)立足促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提升能级,大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长春高质量发展“四大板块”产业园区、标准厂房、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为项目加快落位和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全力支持“米”字型高铁、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轨道交通三期和城市重要通道等立体化网络化现代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建设,助力长春加快由“节点城市”向“枢纽城市”转变。

(二)立足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大力支持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以产业专项发展资金为基本依托,以深化财金融合为主要手段,重点支持汽车、轨道客车等产业固链补链强链延链、提升本地配套率,助力做实做优做强实体经济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大力支持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电子信息、健康食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影视文创、数字经济、金融物流、健康医养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助力长春加快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新格局。

(三)立足增强创新的“核心地位”,大力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和创新发展。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促进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加快提升;重点支持大院、大校、大所、大企围绕全市重点产业组建产学研一体化创新联盟,助力推动技术研发和科研成果本地转化;大力支持引进科技含量高、投资体量大、带动作用强的龙头高技术企业落户长春,助力推动本地大型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深度融入龙头企业产业链;大力支持高端人才引进,以及围绕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创新孵化平台载体、打造“双创”生态圈,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长春加快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

(四)立足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大力支持持续改善民生。重点支持促进就业增收的政策和项目,助力扎实推进扩大内需、共同富裕;全力支持社保医保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困难弱势群体补助救助等,助力不断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扎牢社会保障兜底“安全网”;大力支持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衡优质发展,助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五)立足融入“双循环”,大力支持扩大开放合作。重点支持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加快建设和中国(吉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春片区申报创建,以及长春-天津港海铁联运班列扩大运力,助力长春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加快由“内陆城市”向“开放高地”转变;大力支持长春与天津、杭州对口合作专业园区建设,以及与其他发达地区对接招商,支持本地大型企业降低外运整车整机的物流成本,助力长春更好融入国内大循环;全力支持长公同城化、长吉一体化、长平一体化协同发展,促进长春要素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不断提升,助力长春加快由“单核做大”向“区域协同”转变。

(六)立足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支持体制机制改革和智慧城市建设。重点支持深化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改革,助力不断提升群众企业办事的便利化、优享化水平;大力支持推动降低水、电、气、热、土地等工业企业要素和物流成本,助力长春不断提升投资吸引力、竞争力;全力支持城市大脑和数字城市建设,推动公共服务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助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城市智能化发展。

(七)立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大力支持打造生态文明“升级版”。重点支持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助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提升;全力支持发展生态旅游和冰雪经济,助力加快推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发展;大力支持资源节约利用和绿色循环低碳生产生活体系构建,助力长春加快推进碳排放达峰。

(八)立足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大力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助力长春高质量打造城乡融合示范基地和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大力支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市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助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核心区与卫星城镇群协同发展;全力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九)立足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支持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点支持应对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助力提升抵御自然灾害和抢险救灾的能力;全力支持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食品药品等与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助力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支持社会治安、维稳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支出,助力“平安长春”建设。

(十)立足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大力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聚焦培育厚植财源建设,进一步改进完善财政体制、创新政策工具,充分调动城区、开发区引进产业项目积极性;同时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总部经济、大市场、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况的跟踪服务和分析评估,积极培育税收增长点。聚焦管控债务和支出风险,足额安排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加快压减存量,严控新增债务,支持推动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进一步加大对全市“三保”和其他重大项目资金支出监测,加强财政支出风险评估研判,强化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和定期报告、重点关注制度,强化应急资金储备。聚焦提升资金效能,统筹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增强与其他经济政策的协调性和组合效应,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各位代表,做好2021年财政预算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会议决议,解放思想、砥砺奋进,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管理等各项工作,为长春加快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技术支持:长春市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04030026号    本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