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部门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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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部门

决算说明

 

 

2017  9   2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的决议,须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在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颁布实施。

讨论决定本市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决定对本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的部分变更;决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监督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受理人民群众对长春市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在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决定代理人选;决定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的任免;在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市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的职务;在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主任会议,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内设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厅、研究室、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8个专门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法制委员会。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人员编制数为157人,其中行政编制106人,事业编制51人。现实有124人,其中行政编制94人,事业编制30人;离退休人员123人,其中离休12人,退休111人。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收入总计7010.68 万元,比2015年增加114.83万元,增长1.66 %;支出总计7152.38  万元,比2015年增加1014.68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为市人大对其附属楼进行维修改造,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二、关于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7010.6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979.43万元,占99 %;其他收入 31.25万元,占1 %

    三、关于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15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6.36 万元,占48.18 %;项目支出 2373.08万元,占51.82 %

    四、关于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9417.71 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总计比2015年增加831.54万元,增长9.68%。主要原因为2016年市人大对其附属楼进行维修改造,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五、关于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7148.5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  %。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15.7万元,增长16.59 %。主要原因:2016年市人大对其附属楼进行维修改造,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7148.54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0.75万元,占97.9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93万元,占1.33%;住房保障支出 52.63 万元,占0.74%

    六、关于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2.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76.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关于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3.4 万元,支出决算为128.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全年无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123万元,公务车保有量为46台,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全年共计接待51批次,382人。由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办公厅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66万元,比2015年减少6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俭,压缩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长春市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办公厅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有车辆  46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分配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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