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日期:2017-05-18     稿件来源:

 

 
    517日,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忠兴,副主任王伟成、王百陆、庄桂良,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郑建国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高中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常健,市法院常务副院长于英先、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车吉林列席会议。

  王百陆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第一次会议共有五项议程: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2014年以来涉诉信访情况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吉林省档案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实施异地回迁安置进行贷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榆树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人事事项。

  高中会代表市政府宣读了任职议案,并介绍了情况。

    常健代表市政府作了《关于棚户区改造实施异地回迁安置进行贷款情况的报告》。

  王伟成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任职议案,并介绍了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事项。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与会委员分组审议了以上各项报告及人事事项。

  分组审议结束后,孙忠兴召开了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

  主任会议结束后,庄桂良主持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实施异地回迁安置进行贷款情况的报告》、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政府棚户区改造实施异地回迁安置进行贷款情况的报告》的决议、《榆树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榆树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于艳明等同志任职的议案》。

   根据《榆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任职议案进行了表决。榆树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任命:任明同志为榆树市财政局局长;徐志彬同志为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柏生同志为榆树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孙忠兴为新任职的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

  新任命的市财政局局长任明、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徐志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柏生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政府办、市档案局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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