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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9-29     稿件来源:

 

 
   长春市宣传部、长春市互联网信息中心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组织开展了“迎国庆 展成就,长春新十五景”网络拍客摄影大赛活动,希望广大人大工作者和人大代表积极参与。

  联系部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83808383

  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迎国庆展成就,长春新十五景”网络拍客摄影大赛活动方案

 

  “迎国庆 展成就,长春新十五景”

  网络拍客摄影大赛活动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5周年,为了充分展示我市各界喜迎国庆的欢乐景象,全面反映近十年来长春的发展成就,市委宣传部、市互联网信息中心联合市摄影家协会、新浪吉林共同组织开展“迎国庆展成就,长春新十五景” 网络拍客摄影大赛活动。

  一、活动内容

  组织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战士老同志、劳动模范、道德楷模、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艺术工作者、网络大V以及广大摄影爱好者,在欢度“十一”的同时,围绕长春现代农业博览园、松山韩蓉非洲艺术收藏博物馆、长春国际汽车公园、百花百草百木园、东北虎园、东北民族民俗馆、净月潭国家风景名胜区、孔子文化园、长影世纪城华夏翱翔项目、新劳动公园、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伊通河景观带、长影博物馆、莲花山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这十五个长春新景观,捕捉长春的美景,以图片形式充分展现幸福长春发展成就,展现长春人的幸福感,记录美丽长春的优美景致。

  二、活动时间

  作品投稿时间:2014927日至2014107

  评选公布时间:2014107日—20141010

  三、活动流程

  1、参与方式:

  1)参赛者登陆官方网站:在新浪吉林“长春新十五景”专题报名参与活动。

  2) 参赛者登陆新浪微博,发布含 #长春新十五景#关键字微博+参赛图片,同时@新浪吉林@长春发布。

  3) 参赛者发送照片至参赛邮箱cczmsj@sina.com,标注作品名、联系方式和作者姓名。

  2、作品要求:

  1)作品展示长春新十五景景色,创作手法、风格不限,附有感言阐释照片的含义(不超100字)。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或者举报作品为抄袭取消参赛资格。

  3)投稿者应为作品创作者本人,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作品不侵犯包含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合法权益。

  4)本次活动的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展览、画册等相关活动中使用。

  3、作品评选

  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长春新十五景”的优秀作品,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及微博上公布获奖作品及名单。

  4、奖项设置

  1)特等奖: 3名, 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证书

  2)一等奖: 5名, 奖励人民币800元,并颁发证书

  3)二等奖: 10名,奖励人民币 500元,并颁发证书

  4)三等奖: 15名,奖励人民币 300元,并颁发证书

  5)参与奖:选择优秀参赛者20名给予100元现金奖励。

  备注:(所有奖项不能兼得)

  四、宣传推广

  1)新浪吉林全流量推广:搭建摄影大赛专题,聚合新浪网进行全流量推广宣传,利用庞大的浏览量,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充分利用微博平台,针对本次活动,通过新浪吉林官博助推(新浪吉林5大官微180万粉丝),促进活动宣传。同时,新浪吉林将围绕本次策划项目的不同时间节点,逐次递进,即时跟踪,随时发布,在多个广告位展开一系列的新闻资讯报道;

  2)长春市摄影家协会将在其官网、摄影QQ群宣传推广此次摄影大赛相关活动;

  3)组织长春日报刊发“长春新十五景”网络拍客摄影大赛专版,刊发获奖者作品;

  4)制作展示宣传版在一些公共场所展示;

  5)制作获奖作品多媒体,上传给各大视频网站。

                           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

  长春市互联网信息中心

201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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