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座谈会的通知
         
 
日期:2015-09-10     稿件来源: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2015年1-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审议并批准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我市后四个月预算执行进展顺利,经主任会议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定于9月11日召开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座谈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听取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三个部门2015年1-8月份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缴工作汇报,并进行座谈。

  二、 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5年9月11日上午8:30

  会议地点:人大三楼小会议室(313)

  三、 座谈会人员组成

  出席领导:

      郭景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座谈成员:

      曾宪秋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陈继生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大红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直属机关党工委书记

      刘文贵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

      孙福安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铁通榆树分公司总经理

        张金宝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吉视传媒榆树分公司经理

      李晓娟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审计局财政文教科科长

      孟宪军 市人大代表、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杨淑波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

      柳石权 市人大代表、财经委委员、财政局三会科长

  汇报部门:

      市财政局局长  王文喜

      市国税局局长  毛凤廷

      市地税局局长  初福胜

  工作人员:

      郇述强、韩国峰

  四、相关要求

  (一)请与会委员、代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并结合三个部门的汇报,做好座谈会发言准备。

  (二)参加座谈人员8:20到达会议场所,8:30准时开会。

  五、 其他事项

  不明事宜请与人大财经委联系。

  联系人:韩国峰 

  联系电话:13844897711          

                                                               榆树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9月10日

  附件:

  1、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及2015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国税局关于2015年1——8月份税收收入情况的分析报告

  3、地税局关于组织收入工作汇报

  附件一  

  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

  一至八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  王文喜

  (2015年9月1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工作,攻坚克难,财政收入实现了平稳增长,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收支任务。

  2014年,全市公共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41,178万元,同比增长1.6%。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112,579万元,同比增长5.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90,804万元(含一次性专项140,494万元)等,收入总计为535,073万元。全市支出按经济分类:工资性支出152,329万元,乡级公益支出8,994万元,社会保障支出99,555万元,医疗卫生等其他各项支出243,22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1,322万元,上解支出9,652万元,支出总计为535,073万元,在全省县市中位列第一。2014年收支相抵,实现了收支平衡。

  2014年收支决算数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报告的收支预计数存在的差异,主要是会议召开时间与决算时间不同步形成的。

  二、2015年前八个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计划为148,240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为118,21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1至8月份,公共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83,108万元,完成预算的56.1%,同比减少21,302万元,下降20.4%。分级次看,上划中央级收入完成21,438万元,同比增长7.6%;省级非税收入完成251万元,同期没有收入;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61,419万元,完成预算的52.0%,同比减少23,070万元,下降27.3%。分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22,4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6.3%,同比增加4,112万元,增长22.5%;地税部门完成35,24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7.2%,同比减少5,725万元,下降14.0%;财政部门完成25,4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4.0%,同比减少19,688万元,下降43.6%。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04,7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7.7%,同比增长14.4%。

  为了努力完成今年财政工作任务,以坚持财政收支和资金安全为重点,主要抓了五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征管组织财政收入。年初以来,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减收增支矛盾异常突出等多重压力,财税部门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克服重重困难、积极作为,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一是国税、地税和财政等组织收入部门切实加强协作,作好信息综合分析利用,明确责任落实,做到重点稽查态势不减,挖掘税源干劲不减,清缴税款力度不减;二是开展建材行业、酒饮批发、暖房子工程、专项资金和无税户登记等专项清理会战,直接清缴入库税款520多万元;三是继续强化专项工程监管,实行“完费完税”拨款审核制度、工程价款结算单审核制度、工程项目保证金等制度,有效保障税费及时入库;四是重点强化了对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及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对粮食系统等资产进行了拍卖,收缴入库国有资产处置等有偿使用收入5,774万元;五是继续强化建设领域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及基金征收的管理,完善市乡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清缴陈欠非税收入3,000多万元,1至8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实现50,740万元;六是努力争取国家、省和长春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69,019万元。

  (二)科学支出保证民生需求。拨付资金950多万元,调增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拨付资金57,528万元,保障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低保资金、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供养等抚恤和生活补助费的及时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现了全覆盖;拨付资金21,042万元,开展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暖房子”工程建设和土地道路收征补偿资金等;拨付资金8,771万元,用于撤并小锅炉,改造供水、供热、燃气管网,铺装人行步道,美化、绿化、亮化街路;拨付资金4,063万元,支持农村村屯道路和公路建设养护。

  (三)统筹资金支持重点事业。拨付资金7,195万元,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新农村、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推广、千亿斤粮食、棚膜蔬菜、烤烟园区建设等;拨付资金797万元,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筹措拨付资金7,665万元,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困难寄宿生补贴、薄弱校改造等;筹措拨付资金1,435万元,用于新城区新兴学校建设,拨付高考工作经费443万元,保证了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筹措拨付资金46,849万元,保证了医保、新农合资金的归集和配套,深入推进了公立医院收支两条线改革;拨付资金55,243万元,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拨付中粮、吉粮玉米深加工企业加工玉米临时补贴资金2,971万元,发放粮食直补资金担保贷款8,997万元,受益农民达6,000多户。

  (四)坚持改革推进理财水平。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全面编制政府综合预算,按省厅要求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报告;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债务统计、综合治税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对政府性投资、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支出建立了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平台和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全面公开了预算信息,对卫计局、物价办、执法局、农办等10家预算单位进行了会计监督检查,开展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审核考试工作;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做好债券置换的准备工作,全年申报置换债券11,700万元,已下达置换债券额度7,807万元;开展国有资产评估项目4项,评估总价值1,528万元;开展建设投资评审项目95个,送审金额3,535万元,审减额195万元,审减率5.5%;政府采购实际支付资金12,203万元,节支201万元,节支率为0.1%;累计采集37个部门60个行业的涉税信息近6万多条。

  (五)锻炼队伍提升服务职能。按照省厅的要求,防范和预防财政干部腐败风险,推进财政工作有序开展,历时半年时间,全面设计了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几轮设计和模拟操作,使内部控制制度更加规范具体;通过集中干部职工研讨,使内部控制制度操作性更强;通过向特邀监督员汇报,征得意见后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目前全局内部控制制度已编辑成册并印发到各科室,近期准备组织全员对内控制度进行系统培训,届时全局内部控制制度即将全面启动实施。继续实行聘请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制度,广大干部职工集体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完善了财政局“强基础、善管理、重服务、惠民生”主题实践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基础工作全面加强,管理方式进一步创新,有效提升了财政干部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总体看,2015年一至八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不容乐观。一是现有财源少与组织收入难度大矛盾异常突出;二是可支配财力与刚性支出逐年增多冲突凸现;三是地方政府性债务数额增加与偿债压力日显紧迫;四是财政资金缺口大与资金调度难成为近段时期财政管理新的常态。对此,要科学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后四个月的工作安排

  从今年前八个月工作看,七至八月份财政收入已呈现大幅下滑趋势,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的困难急剧增加,完成2015年全年预算任务难度逐步增大。后四个月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配合协力征收。积极与各涉税(费)部门强化协作,加大依法征管力度。做好收入预测分析,及时提供收入执行情况,做好全市财政收入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坚持统筹谋划组织财政收入工作,充分利用综合治税平台,准确提供涉税信息,健全依法治税体制,加强稽查、检查力度,集中开展专项税费整治活动,坚决制止跑、冒、滴、漏现象,严厉打击偷、逃、抗、骗税(费)行为,营造良好的依法纳税(费)氛围和环境。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对不配合,拒不缴纳欠费的业户依法进行严厉查处,遏制新拖欠非税收入现象发生。充分学习利用考察山东税控经验,尽早在大型商场及超市安装税控系统。落实国家、省和长春市支持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配合企业申报项目,争取专项资金。科学调度资金,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培植后续财源。

  2.严格控制财政支出。要深入贯彻“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工作方针,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加强财政监管,特别要在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和临时性资金追加上严加管理。加大往来借款的清收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资金,缓解我市财政资金紧张的状况。全力做好调整工资、补发工资和社保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

  3.完善财政监管机制。重点围绕内控机制,重在抓好落实,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跟踪督导,重点对项目建设资金、惠农资金等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对财政资金检查,强化国有资产、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的监管。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对在建项目实行绩效、绩效评价两个环节进行管理,提高预算资金投入产出的使用效益。开展对全市财务人员的公务卡业务培训,实现公务卡业务实际操作。

  4.改革创新完善服务。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行全面综合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预算法》,举办《预算法》培训班,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公务卡改革,规范公务支出行为,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债务预警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动态监控,提高财政资金支付透明度。深入推行绩效管理,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对政府财政性资金的评审要把好设计关、招标关、变更关和资金支付关。编制2015年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净资产和收入、支出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加强管理,努力工作,力争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二   

  关于2015年1-8月份

  税收收入情况的分析报告

  榆树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9月11日)

  一、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截止8月份,榆树市国家税务局共组织税收收入22422万元,同比增收4216万元,增长23.16%,完成市局计划的80.37%,完成政府计划的66.34%。其中:增值税完成7937万元,同比增收1334万元,增长20.2%;消费税完成576万元,同比短收2064万元,下降78.18%;企业所得税完成9454万元,同比增收4559万元,增长93.14%;车辆购置税完成4455万元,同比增收388万元,增长9.54%。

  二、增减因素分析

  (一)增值税增收因素。

  从增值税的完成情况看,整体处于增收状态,但从增减结构看,增值税的完成情况并不乐观,重点企业收入下滑,增收主要来源于营改增、加强征管、非即期收入等非经济因素。

  1、1-8月份重点企业实现增值税收入4086万元,同比短收426万元,下降9.44%。主要受国家经济下行因素及部分产品价格下调等因素影响,其中重点企业中粮集团、供电公司、烟草公司、石油公司税收收入都不同程度下降,同比短收722万元,对中粮和供电的影响尤为突出,分别减少增值税收入297万元、352万元。(见表1)

  1-8月份重点企业增值税完成情况

  表1                              单位:万元

  项 目

  1-8月

  同期

  比上年

  增减额

  比上年

  增减比%

  收入合计

  4086

  4512

  -426

  -9.44 

  1.中粮集团

  1250

  1547

  -297

  -19.20 

  2.供电公司

  1149

  1501

  -352

  -23.45 

  3.榆树钱酒.

  155

  112

  43

  38.39 

  4.冰峰啤酒

  250

  150

  100

  66.67 

  5.烟草公司

  682

  689

  -7

  -1.02 

  6.石油公司

  216

  282

  -66

  -23.40 

  7.大连实德

  384

  231

  153

  66.23 

  2、1-8月份营改增完成1436万元,同比增收663万元,增长85.77%。百万元以上营改增收入的纳税人实现收入1077万元,同比增收567万元,增长111.18%。其中移动公司和网通公司于2014年6月份实行营改增税收政策,两企业15年1-8月份同比增收253万元;陶舒铁路和客运集团受运输业的不断发展的影响也有小幅增收,同比增收81万元;帝斯曼增收233万元,收入主要来自于跨国信息服务代缴税收入。(见表2)

  1-8月份营改增重点企业增值税完成情况

  表2                              单位:万元

  项 目

  1-8月

  同期

  比上年

  增减额

  比上年

  增减比%

  收入合计

  1077

  510

  567

  111.176

  1.移动公司

  287

  101

  186

  184.158

  2.陶舒铁路

  230

  210

  20

  9.52381

  3.客运集团

  204

  143

  61

  42.6573

  4.网络通信

  123

  56

  67

  119.643

  5.帝斯曼

  233

  0

  233

  #DIV/0!

  3、宏元水泥,于2014年退2013年实现的增值税512万元,相对增加2015年增值税收入512万元。

  4、加强征管,新增个体达点户59户,并提高部分个体户定额,增加增值税收入近300万元。

  5、批发零售等其他行业有小幅增收。

  (二)消费税短收因素。

  1-8月份消费税同比短收2064万元,下降78.18%。从重点企业收入情况看,主要受吉粮集团影响,该企业2014年1-8月份实现消费税2142万元,由于国家取消酒精消费税税收政策,2015年该企业消费税不再征收,同比短收2142万元。榆树钱和冰峰啤酒同比变化不大。(见表3)

  1-8月份重点企业消费税完成情况

  表3                              单位:万元

  项 目

  1-8月

  同期

  比上年

  增减额

  比上年

  增减比%

  收入合计

  494

  2590

  -2096

  -80.93 

  1.吉粮集团

  0

  2142

  -2142

  -100.00 

  2.榆树钱

  309

  241

  68

  28.22 

  3.冰峰啤酒

  185

  207

  -22

  -10.63 

  (三)企业所税增收因素。

  1-8月份企业所得税完成9454万元,同比增收4559万元,增长93.14%,占收入总额的42.16%,成为今年的主体税种。

  1、重点企业增收,拉动企业所得税增长明显。1-8月份企业所得税百万元收入以上的企业9户,实现企业所得税7827万元,占所得税收入的82.8%,同比增收4193万元,增长115.38%,农商行、供电公司、烟叶公司增长明显。(见表4)

  1-8月份企业所得税完成情况

  表4                             单位:万元

  项 目

  1-8月

  同期

  比上年

  增减额

  比上年

  增减比%

  收入合计

  7827

  3634

  4193

  115.38 

  1.农商行

  5517

  3428

  2089

  60.94 

  2.供电公司

  688

  51

  637

  1249.02 

  3.融兴银行

  344

  123

  221

  179.67 

  4.古船米业

  227

  0

  227

  #DIV/0!

  5.帝斯曼

  279

  58

  221

  381.03 

  6.华粮中转库

  242

  0

  242

  #DIV/0!

  7.烟叶公司

  221

  -135

  356

  -263.70 

  8.德路房地产

  199

  109

  90

  82.57 

  9、.天建铁艺

  110

  0

  110

  #DIV/0!

  2、开展对粮食企业的专项检查,增加企业所得税收入600万元。

  (四)车辆购置税增收因素。

  1-8月份车辆购置税实现收入4455万元,同比增收388万元,增长9.54%。从1-8月份的收入趋势看,1-2月份收入较同期增加明显,3-6月份收入接近持平状态,7-8月份与同期近似相同,增收主要实现在1-2月份。从月份的收入趋势看,后4个月基本没有什么增长空间,而且受车辆销售的趋势看,会有所下滑。(见图1)

    三、全年税收收入预计

  目前,国家经济下行趋势明显,地方没有新的经济增长点,中粮和供电公司等重点企业下半年税收供献率明显下降,取消酒精消费税对税收的影响很大,税收收入前高后低现象非常明显。全年预计完成收入27500万元,同比短收135万元,下降0.5%,将完成市局计划的98.57%,完成政府计划的81.36%。9-12月份预计完成5078万元,同比短收4351万元,下降46.14%,同比短收明显,不利因素如下。

  (一)政策因素。

  1.国家于2014年12月份取消酒精行业消费税税目,重点企业“吉粮天裕”全年将短收消费税3413万元,后四个月同比将短收1271万元;

  2.2015年6月12日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等四户电信企业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电信、移动等四户企业暂停执行预征率征收政策,全年将短收500万元,后四个月同比将短收增值税400万元。

  (二)经济因素。

  1.重点企业中粮集团后四个月经营形势非常不乐观,而且进项税额加大,企业产品价格下滑,利润空间收窄,预计实现税收收入300万元,同比将短收1422万元,全年短收1600万元。

  2.受国家经济下行因素影响,预计第三季度大部分企业所得税将不同程度下降,同比将短收300万元。

  3.受地产业低迷影响,后四个月,大连实德同比将短收130万元。其他相前关行业也不同程度受到一定的影响。

  (三)价格因素。

  重点企业供电公司后四个月增值税将短收250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购电价格提升,增加进项抵扣税金,相对增值税减少。购电价格每千千瓦时增加34.33万元。 

  (四)市场因素

  受车辆销售市场影响,车购税有下降趋势。1-8月份同比虽略有增长,但整体趋势处于下降状态,前高后低。7-8月份商家针对销量下滑采取了车展和降价促销等积极方式,确保了车购税收入7-8月份的持平状态,但销售热度很难持续,年末将进入销售淡季,预计后四个月同比将短收400万元。

  五、2015年税收工作措施

  2015年1-8月份税收收入增长比较明显,为全年的税收收入减轻了压力。但在国家经济下行势趋的影响,及榆树市目前的经济状况,及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很不乐观,后劲不足已经突显。严格执法和加强征管是本年工作的重点。面对地方财政资金不足,开支压力不断加大的局面,想尽一切办法做到应收尽收。

  (一)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努力提高税收收入质量。正确处理好组织收入与依法征税的关系,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坚决防止税收虚收问题的发生,确保实现经济与税收的良性循环。加强税收分析工作,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从微观上寻找原因,从管理上寻找对策。

  (二)加强征收管理力度。向管理要效益,是年初以来榆树市国税局制定的主要工作目标。一是加强个体征管,对不达点户和达点户进行排查,克服各方面的难题,恢复达点户59户,提高定额67户,在国家对个体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的基础上,顶住各方压力,确保收入不但没有下降,预计全年增加个体增值税收入500万元;二是加强对粮食企业所得税的专项检查,多年来粮食企业所得税征收很难实现。榆树局对企业采取约谈等积极有效措施,领导和干部上下同心,硬是肯下了这块硬骨头,入库企业所得税600多万元;三是加强评估稽查力度,入库税收收入300余万元。

  (三)后四个月收入比较持紧,榆树市国税局将继续想尽一切办法,挖掘税源。加大征管、评估、稽查力度的同时,加强对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避免税款流失,做到应收尽收,确保收入预计的完成。

 

  附件三

  榆树市地方税务局

  组织收入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现将我局截至八月末工作开展情况和后四个月工作打算向各位领导做汇报:

  一、2015年1-8月份组织收入情况

  年初以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财政等兄弟部门的倾心帮助下,我们团结带领全体地税干部,以组织收入为天职,攻坚克难,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   

  截至八月末,完成政府口径35,241万元,完成年计划74,660万元的47.20%,同比减少5,728万元,减少13.98%。

  一般营业税入库12,760万元,同比增加547万元,增加4.48%;企业所得税入库6,897万元,同比增加789万元;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同比下降。个人所得税入库2,868万元,同比减少708万元,原因是去年广播电视局股权转让入库961万元,而今年没有,如果剔除一次性因素,实际比同期增加了253万元。土地增值税入库2,334万元,同比减少1,302万元,减少35.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符合清算条件的都已经清算。耕地占用税同比减少5,000万元,去年八月份入库5,000万元,而今年没有。

  围绕组织收入工作,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面对今年严峻的组织收入形势,从局班子成员,到一般干部都始终绷紧组织收入这根弦,想尽一切办法组织收入。通过对全市税源分布情况的调查和分析,最后把任务层层分解,最终落实到各征收单位,落实到人头,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指标。

  (二)开展建安房地产行业管控促收入。年初,对全市范围内的建安房地产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摸清了具体情况,掌握了税源底数。现在,我们一直在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对能清理上来的税源马上组织了入库。到八月末,建安房地产业实现税收25,817万元。

  (三)加大个体税收管理促收入。从三月初开始,按人按地段对个体户户籍进行了彻底清查,建立了户籍台账,摸清了税源底数。并采取边排查、边整改、边核定措施,堵塞漏洞。通过前期清理,对105户自管户进行了税负调整,增加收入46万元。对大型商场、专卖店等国地税共管户,实行统一税基,同步征收。

  (四)开展重点税种清理促收入。一是强化营业税清理。重点对建筑业、房地产开发行业等进行营业税集中清理,采取稽查、评估、税源管理科室等各征收单位联动,同步推进,相互配合,取得了营业税清理的明显成效,到8月末,已入库营业税15,776万元。二是强化所得税管理。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有378户纳税人实行了网上申报,补缴税款5.6万元。通过加强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高收入人群的纳税申报辅导,已有243人次自行申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三是开展契税清理。实行源头控管,不缴纳契税、耕地占用税的不予颁发土地使用证,住建部门不予办理开工手续。重点清理政府拆迁补偿契税,到目前,已清理入库749万元。四是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清理。组织35人队伍开展拉网式清查,在摸清底数的同时开展了一次会战。到目前,已清理房产税增收25万元,土地使用税增收32万元。

  (五)开展联合控税促收入。充分利用政府综合治税平台,掌握第三方涉税信息,重点掌握财政对项目的拨款信息;水利、交通、教育、住建、土地工程项目建设信息;房产部门的办理产权信息;电业、自来水的用电、用水信息。我局已指定专科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变坐等为主动,取得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上半年,通过联合控税已经入库税款223万元。其中暖房子工程塑钢厂税收177万元,暖房子工程苯板厂项目税收46万元 。

  (六)通过依法治税促税收。一是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体现执法刚性。今年,我局将建安房地产业纳入稽查重点,在配合好长春市稽查局一级稽查进驻我市进行检查的基础上,我局的稽查局已检查企业17户,查补税款907万元,已经入库233万元。二是加大纳税评估力度,挖潜增收。年初通过案头分析、约谈辅导、疑点排查后,选出63户纳税人作为重点评估对象,已评估纳税人45户,评估税款4,702万元(其中仅广播电视局一个单位就评估税款3,880万元),入库税款822万元,其余税款正在催缴中。三是加大保全强制力度,维护税法尊严。对一些屡催不缴户,依法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已查封房产215个,价值4,187万元。对4户纳税人涉及的5处房地产项目进行了强制扣押,价值1,507万元。评估公司已评估完毕,出具了评估报告,即将进行拍卖。针对挂靠企业,采取冻结被挂靠公司账户,督促其缴税,对无法执行户要移送到稽查,确需移送经侦的移送经侦查办,达到处理一户彻底一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安房地产低迷,造成入库难。由于楼房销售不景气,造成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很难实现收入。

  二是查封扣押物品容易,但很难拍卖和变卖,难以变成税收。如扣押的大量楼房。

  三是稽查评估虽然加大了执法力度,但入库效果不明显,很难变成真金白银。

  四是从榆树的税源结构看,结构不尽合理。我局现有管户15,929户。其中企业4,474户,有799户纳税;个体11,455户,有909户纳税。固定税源平均每月在1,134万元-1,292万元,平均每年大约在15,000万元,没有支柱型税源企业,500万元以上的5户,1,000万元以上的就1户,其余的均为一次性税收和建安房地产税收。建安房地产税收三年平均占总收入的70%。建安房地产行业又持续低迷。面对这样的困境,我们不等不靠,首先克服畏难情绪,积极应对,想措施,找办法,努力缩短收入差距。

  三、2015年后四个月税收预测

  今年市政府给我们的任务指标是74,660万元,通过对现有税源实际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全年预计能够完成54,000万元,后四个月还要完成18,759万元;如果征收措施得力,现有税源都能实现收入的情况下,有希望完成61,000万元。

  (一)完成任务的不利因素:

  1、政策性减收的不利因素。通过预测,预计短收1,936万元。

  一是粮食收储企业优惠政策减少税收1,110万元。二是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范围的扩大影响收入近110万元。三是受营改增影响,移动,电信,联通减收716万元。

  2、一次性减收因素。预计减收6,336万元:其中耕地占用税同比减收5,000万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减少961万元,陈欠入库375万元。

  3、房地产业减收。截至八月末,房地产业入库同比减少了4,218万元。

  (二)完成任务的有利因素:预计后四个月能完成18,759万元。

  一是通过测算正常申报预计入库4,400万元;

  二是已评估未入库的税款。省局推送的吉视传媒发起人股东评估出税款3,880万元,由于资金紧张,还未入库。

  三是建安房地产业预计入库10,479万元。政府对征地拆迁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异地安置拆迁户,有利于缓解部分开发商资金紧张的矛盾,国家房地产政策开始回暖,虽然年内的影响有赖于政府调控力度,目前难以做出评估,但是应该会有新的转机。  

  四是从2007年到现在,棚户区改造尾欠税款9,700万元。下半年将加大对这块税收的清理力度,如果能够清理入库7,000万元以上,就能够完成全年61,000万元的收入预计数。

  四、后四个月组织收入的具体措施

  (一)强化预测分析和调度,层层落实责任。

  一是加强计划管理。根据税源变化和重大经济税收政策变动等情况,开展组织收入工作调研,摸清现实税源底数。二是健全和完善收入工作机制。建立和健全“自下而上、上下联动”的分级预测机制。由专人负责税收收入的统计分析工作,每月分行业、分税种、分科室进行比对分析,查找收入增减变动因素,为下一步制定组织收入措施办法提供科学有力参考。三是加强对收入管理工作的监管和考评。每月月初,对各征收单位任务完成情况、排名情况,在征管互动平台开设专栏进行公开,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突出建安房地产业和重点企业的税收。

  对建安房地产业税收。主要抓四块。第一块是企业的税收,做好调查,特别是对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税收,要及时组织入库。第二块是查封扣押的楼房要尽快走拍卖程序。第三块是对棚户区优惠政策的税收,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入库。第四块是以票控税。通过发票的源头控管来实现税收收入。对重点企业税收。我们主要是在保遵期、防新欠的基础上,加强动态监管上下功夫。对欠税企业,继续实施追踪管理,发现企业有可执行的资金和财产,在执法程序合法的情况下,第一时间,采取两全措施。

  (三)强化依法治税,体现执法刚性。

  一是重拳出击,开展税务稽查。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拳头和镜子作用。我局将把建安房地产作为大项目来抓,联合市稽查局进行地毯式稽查,已经有19户建安房地产被长春市局稽查完毕,下步通过审理后,对查出的税款,组织入库。其余18户列入本级计划。目前稽查局已经深入到部分房地产项目开始稽查。还将深入“两区”对占地面积较大而有疑点的企业进行重点稽查。同时,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打击力度,起到打击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体现税法刚性,促进税收公平。

  二是挖潜补漏,开展纳税评估。充分发挥纳税评估风险应对的作用,有效利用评估系统,对列入评估计划的纳税人进行评估,挖潜增收。重点对金融保险、医疗卫生、物流、自来水、饲料等企业进行评估。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后续管理,对销售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企业的评估。扩大宾馆、饭店的核定征收面。对连续亏损三年以上的民营企业一律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加强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所得税管理。对以出租柜台方式经营的商场(店)、超市所得税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以上行业争取实现税收500万元。

  同时,重点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专项的评估。对近3年利用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工程建设的涉税情况进行调查清理。目前,我们正在抽专人开展调查摸底阶段,在查实的基础上,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征收,预计能够清理入库税款1000万元左右。

  三是捕捉涉税信息,开展联合控税促收入。我们要充分利用政府综合治税平台,掌握第三方涉税信息,重点掌握财政对项目拨款信息,水利、交通、教育、住建、土地工程项目建设信息、房产部门的办理产权信息、电业、自来水的用水、用电信息,将这些信息变成实实在在的税收。

  (四)突出税源管理主线,开展以下六个清理。

  一是强化营业税清理。在抓好建安房地产业和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清理的同时,扩大较大宾馆、饭店营业税的核定征收面,协调公安机关获取宾馆的入住率。加强对以出租柜台方式经营的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营业税的管理,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将从住建局获取物业公司的名称、管辖的建住面积、收费标准,指定专人负责,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对市区周边的停车站(场)缴纳营业税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开展契税清理。继续对拆迁补偿款契税进行清理,加强房地产开企业拆迁灭籍应征契税的管理。协调国土部门,获取新批建设用地信息,对契税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三是深入推进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清理。成立清理攻坚小组,逐户解决欠税不缴问题。重点将放在城乡结合部,清理的重点是各大型物流停车场、仓库、小工厂。在这里提个建议,现在随着经济发展,应该重新划分边界,这样有利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也避免税款的跑漏。四是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清理。重点是乡镇卫生院、乡村诊所的个人所得税,外籍人员提供劳务的所得税收,大型品牌专卖店代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金融保险业个人所得税的清理。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扩大到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因为现在的工资,每月基本上超过了3500元),通过综合治税办公室,从工商获取个人股权转让信息,加大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评估。五是加强对资源税的清理。规范商砼企业的代征管理,规范建筑安装企业代扣砂石资源税管理。同时,抓好砖厂、沙场、矿泉水厂资源税的管理。对农村砖厂,我们已经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生产的有21家,大砖厂能征收1万左右,小砖厂能收8,000左右,下步要求乡镇分局进行征收。六是加强个人出租房屋各项税收的管理。最近几年,市区内对个人出租房屋各项税收的征收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在全省排在前面。下半年,在做好市区征收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对各乡镇(乡没有房产税)个人出租房屋各项税款的征收,我局将根据各分局的管辖范围,合理下达任务,落实责任,做好此项工作。

  以上是我局前八个月工作开展情况和后四个月工作打算,与各位领导的要求,还有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榆树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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